中國時報【林偉信╱台北報導】

徵集結果,僅輟學女高中生「小雨」1人應徵,另有20男子各繳了800元活動費房屋貸款扮痴漢,但在集合前有2人未上車。2012年2月19日,一行人就在台鐵從台北開往新竹的莒光號包車車廂內,上演「1女大戰18痴漢」的荒唐性愛趴。

台鐵痛斥債務協商車貸如「金光黨」

引發軒然大波的「台鐵火車性愛趴、1女大戰18痴漢」,刑事部分,最高法院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將主辦人蔡育林判刑6月,得易科罰金確定;民事部分,台鐵痛斥蔡男如同「金光黨」,以欺瞞方式在車廂開性愛趴,提告索賠。高院昨日判決,蔡須在中國時報等四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2011年10月間,旅行社導遊蔡育林,在「花魁藝色館」群交版,號召仿日本成人片「痴漢電車」活動,演出猥褻劇。為篩選資格,蔡要求應徵男子,除寄上正面照片,另必須附上「那話兒」照片;旁邊還得放置銅板或打火機,以比對實際尺寸。

給車廂留下骯髒汙名

辦火車性愛趴 判登報道歉

刑事部分,最高法院前年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將蔡育林判刑6月,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。民事部分,台鐵不滿蔡育林在包廂辦性愛趴,違反公序良俗,車廂因此染上「下流、骯髒」汙名,讓台鐵商譽受損,要求蔡於四大報刊登道歉啟示。

一審法院判台鐵勝訴,蔡育林不服提起上訴,高院昨維持一審判決,全案可上訴。

高院認為,蔡的行為違反善良風俗,就如同凶宅導致建物價格降低,他在車廂內舉辦性愛趴,已導致台鐵的商譽或名譽、信譽受損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辦火車性愛趴-判登報道歉-215008119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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